固在踐履---趣解漢字“踐”
發布時間:2023-04-04 09:12:14 | 來源:【《中國紀檢監察報》 徐荔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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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有云:“為學之實,固在踐履。茍徒知而不行,誠與不學無異?!币馑际钦f:學習的目的在于實踐。如果只是掌握了知識、懂得了道理而不去實踐,那和不學是沒有區別的。
踐,形聲字。從足,戔(jiān)聲。本義為踩,踏?!墩f文解字》注:踐,履也?!佰`履”本為足踏地之意,源自《詩經·大雅·行葦》:“敦彼行葦,牛羊勿踐履?!焙筠D化為步行、經歷等義,再引申為行動、實行、實踐。
實踐是認識的歸宿,學到的知識只有運用于實踐,為實踐服務,才能真正體現學習的意義和價值。王陽明《傳習錄》有云:“知者行之始,行者知之成”,“行”即實踐,知識付諸實踐才算完成。又云:“真知即所以為行,不行不足謂之知?!蓖蹶柮髡J為,真知是用來指導實踐的,不付諸實踐就不足以稱為真知。
學以致用、重視實踐,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。焦裕祿到蘭考之前,人們對風沙等“三害”束手無策,他到任后,組織調查隊,白天到現場查風口、探流沙,走訪災情,晚上回來“過電影”,終于摸索出一套改變蘭考面貌的方法;谷文昌在東山任職時,面對這個風沙肆虐的荒島,拜群眾和技術人員為師,與他們同吃同住同勞動,在實踐中找到了遍植綠蔭的“錦囊”;廖俊波堅持“能到現場就不在會場”,經常深入一線為百姓解難題、為地方謀發展……
只有把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,去指導實踐,去解決問題,將“為學”與“踐履”相結合,耐住性子、撲下身子、甩開膀子,在學中干、在干中學,“知行相資以為用”,方能明大道、長本領,在工作中做出實績、取得實效。